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处方药网售医药工业扛旗

来源:中国处方药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从现实来看,医药工业在林林总总的政策作用下,正逐渐“远离”医院和医生,这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 纵观国内医药体制的延革以及医药市场的变化,其中最为关键的驱动力正是处于

从现实来看,医药工业在林林总总的政策作用下,正逐渐“远离”医院和医生,这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

纵观国内医药体制的延革以及医药市场的变化,其中最为关键的驱动力正是处于产业链顶端的医药工业。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国内目前“以药养医”医药体制的形成与医药工业不无干系,而处方外流以及后续处方药网售解禁的成行也将依赖这一矢量的作用。

工业入局

随着新医改进程的推进,医药分业以及前置条件处方外流已经有了破题的迹象。国家出台了一揽子铁腕政策如医院药占比、医保支付价、药品零差率等政策,试图通过“三医联动”触及医改滥觞,不得不说,政策组合拳之下,医院药房已经从利润中心退变为成本中心,医药分业已经具备理论上的可能性。

不过,仅仅如此还远远不够!医药分业的根本壁障是“以药养医”机制下形成的灰色利益链,这条利益链条不被彻底斩断,医药分业将永远处于虚拟前提下。那么,如何才能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呢?毫无疑问,需要医药工业的作为,需要以全新的药品流通模式覆盖原有的“灰色地带”。

在某种程度上,医药工业的态度和行动,才是新医改成败的决定性力量。从现实来看,医药工业在林林总总的政策作用下,正逐渐“远离”医院和医生,这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

来看近期的政策动态:(1)医院招标采取延续“低价”政策,并不断向“全国联采”升级,“全国最低价”成为医药工业品种落标、弃标的导火索;(2)医院集中采购目录中成交品种价格屡次下调,不断挤压企业利润;(3)国内仿制药对部分原研药产生强烈冲击,大量原研品种在省市招标采购中落选;(4)发轫于“三明模式”的“二次”议价大范推广,进一步压缩了医药工业的生存空间;(5)“医药代表禁止入内”渐成行业标配,传统药品营销方式出现“水土不服”,亟需建立新型流通模式……

支持者说

上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将医药工业赶出了医院市场,近年可见默沙东、赛诺菲、葛兰素史克、康恩贝等大批处方药生产企业转战零售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医药工业的态度逐渐从被动转移调整为主动迁徙,这种转变将带动行业的整体变革,产业链自上而下的传动效应将影响处方药的销售格局。

原有渠道的梗阻造就新型渠道的代偿,从某种意义上讲,医药电商成为医药工业实现“自我拯救”的重要路径,相应地,医药工业的主动拥抱也构成了医药电商开展处方药网售的基础条件。

疑问或许自此产生——为什么是医药电商而非实体药店?原因在于,医药工业尤其是长期活跃于医院市场的企业,一则缺乏零售经验,二则缺乏零售渠道,三则缺乏零售队伍,对比医药电商与实体零售,前者渠道扁平易于把控,后者则“多小散乱”维护成本高企,显然医药电商更符合医药电商“短平快”的现实需求;而且,互联网本身便具有“试错”的基因与条件,可以在不断的打磨与修葺中建立适宜的合作模型。

正如某企业在面向药监局的建议中提及,“现阶段,由于执业药师的短缺、三方信息共享待实现、处方外流机制未建立等现实原因,处方药‘线上线下’销售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推动和规范‘处方药互联网+’模式,是实现‘鼓励处方外流’、‘破除医药养医’医改目标的重要依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从‘线上’平台作为突破口,建立处方信息可查、可追踪;处方药安全信息和不良反应事件可反馈报告的途径,保障患者能够安全、便捷的获得高质量药品”,而这或许正代表了医药工业的普遍观点。

此外,医药工业支持“处方药网售”的观点尚包括:

(1)处方药网售应当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进行监管,医药电商作为互联网化的零售药店,理应获得同等的销售处方药的权利。

(2)处方药信息尤其是价格信息的网络展示,有利于推动行业的良性竞争。“药品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药品零售市场的价格竞争,而市场价格竞争效应,会加快药品零售行业的优胜略汰,促进零售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患者及医保基金负担。”

(3)监管部门和医药电商进行协同,可以促进信息共享和集中,既可以为生产企业提供更契合终端诉求的产品建议,又能为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参考价值……

近年大批处方药生产企业正转战零售市场


文章来源:《中国处方药》 网址: http://www.zgcfyzz.cn/qikandaodu/2021/0307/665.html



上一篇:在家医疗服务日本药店差异化经营新探索
下一篇:科夫沃哈里斯修正案连载三

中国处方药投稿 | 中国处方药编辑部| 中国处方药版面费 | 中国处方药论文发表 | 中国处方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处方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