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网售处方药要全面开闸?专家:大势所趋,但仍(2)

来源:中国处方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性质不同,处方药是通过医师开具处方医嘱产生的治疗手段,处方不是购买药品的凭证,而是药师执行医嘱的法律依据。‘网售处方药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性质不同,处方药是通过医师开具处方医嘱产生的治疗手段,处方不是购买药品的凭证,而是药师执行医嘱的法律依据。‘网售处方药'这个说法容易误导患者直接消费处方药。当前的网售处方药模式下,患者的身份已经被异化成为普通消费者,货比三家,按需下单。但实际上互联网上处方药的流通不应该是销售行为,而应该是满足部分患者长期持续用药的处方外流调剂业务。”康震认为,药品跟普通的商品不同,患者完成购买处方药行为前,必须得到医师对病情的专业诊断,获得医师处方后才能有处方购买权,再将处方医嘱交给药师,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处方调配完后进行用药交代,患者才能付费得到药品,回家使用,这个过程必然是一个专业的服务过程,而不是随意的商品交易过程。

康震举例,如果患者想在网上购买头孢类广谱抗生素,关于抗菌药品的临床应用有严格的适应证指证,需要通过血常规化验后才能诊断,属于首次诊断的适应证指证用药,且基于卫健委对于互联网医疗的要求,患者首诊不能通过互联网进行。而互联网医生仅通过平台设置的“是否使用过该药品”的选项判断患者的用药史,并不适用这种情况;加之基于互联网交易行为的高密度,在全方位的执业行为监管体系建立起来之前,很难对可能发生的用药风险进行精准防控。

王宏志则表示,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要保证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以现有技术条件保证电子处方‘真实'并不难,但是保证电子处方‘可靠'却并不容易。

“可靠的处方应该同时符合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和药物经济学的基本要求,但当前审核机制并不完善,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当务之急是要发挥药师的处方审核作用,避免配伍禁忌、重复用药、过度用药等不合理用药行为,二是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让医生和药师均有节约的动力。”王宏志说。

建议建立行为认证体系,有条件逐步开放

“所谓的‘网售处方药'被讨论多年,患者一直很关注,说明确实存在未被满足的用药需求,但我国处方药线上交易行为的开闸,仍需漫漫长路。”康震说。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2.23万家医药电商相关企业。2018年至今,各地都在尝试及探索电子处方流转,处方药在药店处于引流状态。根据艾昆纬数据预测,随着医药分家的推进,处方药外流规模约为4000~5000亿元,其中零售市场规模约3000亿元。

康震建议,处方药网上交易“开闸”之前,应先建立完整系统的执业行为监管体系,医生行为、药师行为、患者行为,平台交易以及药店、医疗机构和生产厂家信息流都应在整套系统中体现出来并受到严格的监控。此外,全国应并该建立统一的医师、药师、定点药房、医疗机构以及处方编码、服务行为编码,跟医疗机构与药房信息,医生信息、药师信息、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相互关联和医师与药师互动联系,每张处方调剂最后可以得到医保部门的抽检和监管,确保发现处方存在问题,药师能够及时进行反馈调整,从而追溯到医师问诊、开具处方、审核处方和用药交代以及患者用药的全过程监控。

“这个服务认证体系不止需要技术的参与,更重要的是管理理念的更新,从当前的GSP(Good Supply Practice)认证升级转换到GPP(Good Pharmacy Practice)管理思维路径,应明确在这一套体系之中,各个执业者服务过程发生的行为都属于医疗行为,供应的物品是特殊药品而非普通商品。” 康震说。

王宏志则认为,网售处方药的放开是大势,但有条件的开放是必经之路。他建议,考虑到药师对于用药配伍禁忌更为专业,未来网售处方药落地细则中,应完善机制,让执业药师参与到医疗服务的最小决策单元中去。其次,网售处方药运行过程中,必须设置有各方相互制衡的机制,对于医师、药师等具有专业决策权的群体,应当通过调整绩效薪酬机制,给予他们独立审核权力、赋予自主审核的动力。与此同时,网售处方药政策牵扯多部门多个监管环节,应建立统筹协调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文章来源:《中国处方药》 网址: http://www.zgcfyzz.cn/zonghexinwen/2021/0511/775.html



上一篇:网售处方药纳入医保,患者权益需得稳妥保障
下一篇:官方定调:网络销售处方药或全面放开

中国处方药投稿 | 中国处方药编辑部| 中国处方药版面费 | 中国处方药论文发表 | 中国处方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处方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