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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还有多远?海南将建电子处方中心,

来源:中国处方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冠疫情的出现使得互联网+健康的潜力进一步释放,人们网络购药的需求越发普遍。虽然近些年来相关部门正在逐步审慎放开互联网购药,但目前处方药仍多为线下售卖。? 近日,国家

新冠疫情的出现使得互联网+健康的潜力进一步释放,人们网络购药的需求越发普遍。虽然近些年来相关部门正在逐步审慎放开互联网购药,但目前处方药仍多为线下售卖。?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简称《特别措施》)。红星新闻注意到,《特别措施》在针对“创新医药卫生领域市场准入方式”中,首先便提出了要“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

《特别措施》要求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顾刚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指出,在乐城设立的海南电子处方中心是政府主导的信息采集,可以对接其他的平台做到信息的安全性。同时,乐城已经开发了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把追溯平台跟电子处方中心的话叠加,可以起到很好的溯源作用。

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海南来说,在大胆尝试互联网新技术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还需要思考建立对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并且尽快构建一支专业的药师团队来负起专业责任,让患者乃至老百姓都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合理用药相关知识,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

国办最新文件发布,网售处方药的脚步越来越近

网售处方药即将放开的端倪,可以从2019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开始说起。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重新划定了网络禁售的药品范围,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多种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值得注意的是,处方药在此次修订中并未纳入禁售范围,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监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制定。

据国家发改委方面介绍,虽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网售处方药放开了一道口子,但在全国全面放开网售处方药,尚存在处方互认、患者隐私保护、物流配送、医保结算等多方面难点。

2020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部分条款针对网售处方药进行了具体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

该文件的公布,进一步了释放积极信号。这意味着在确保合规监管前提下,网售处方药满足公众用药需求的现实正越来越近。

具体怎么做更好更安全,目前全国层面的政策细节尚未出炉。那么试着将目光投向中国南端的“琼岛”,或许能从这块重要的试验田窥见一些可行的方案。

海南建立全国首个电子处方中心,开发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

4月初,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特别措施》,要求海南“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具体来说,《特别措施》要求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海南风光

《特别措施》要求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海南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与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及海南省相关部门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药品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主体责任。利用区块链、量子信息等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药品流向全程追溯、数据安全存储。


文章来源:《中国处方药》 网址: http://www.zgcfyzz.cn/zonghexinwen/2021/0418/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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