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医院没有药,在药店购买注射类处方药,去哪注

来源:中国处方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健康时报记者 郝倩玉)“妻子患有乳腺癌,医生建议打诺雷得,但医院没有药,之后开了处方让去药店购买。好不容易买到了,可是拿着药去找医生时却被告知医院不提供注射服务。

(健康时报记者 郝倩玉)“妻子患有乳腺癌,医生建议打诺雷得,但医院没有药,之后开了处方让去药店购买。好不容易买到了,可是拿着药去找医生时却被告知医院不提供注射服务。后续去哪用药成了问题,是自己回家注射?还是去社区诊所注射?”

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林先生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自己和妻子对于医院负责开处方却不负责后续安排注射,药店只卖药却没有对后续用药进行指导的情况感到困扰。类似的药店购买的注射类处方药的后续用药安全问题,让患者或家属疑惑。

药店买的注射类药物,不知去哪注射

患有牛皮癣的杨甜(化名)也有同样困惑,杨甜所在的当地医院没有治疗牛皮癣的药物可善挺,她只能到药店购买。但对于后续该去哪里注射犯了愁。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患者是在家自行注射或到社区诊所注射,只有极少部分的患者可以将从药店买到的药带入医院进行注射。

“自己回家注射,不用害怕,干多就熟练了,很多癌友都是这样。”刘欢(化名)在某微信聊天群里向病友们介绍,如果自己实在不敢的话,也可以拿着医院开具的处方单到社区诊所进行注射。

“一般除了胰岛素之外,注射类药物都不建议患者在家自己注射。”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学部药师崔晓辉看来,从用药安全角度看,在家自行注射的安全隐患很大。

崔晓辉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输液操作看似简单平常,但医学上对输液有一套严格的无菌操作规程,输液穿刺是一种有创操作,必须符合无菌操作规范,应在符合医学要求的清洁环境中进行,如环境不达标病菌很容易通过输液器的排气孔等渠道污染药液,不洁的环境也会引起局部静脉感染,造成严重的健康隐患。

据悉,目前的院外注射的正规流程是,医生开具处方和注射证明后患者去药店购买,之后凭处方和注射证明去正规医疗机构注射。

崔晓辉表示,从安全角度看,注射剂都是处方药,必须有处方才能从药店买到。社区医院或者正规诊所有相关资质的话,才可以进行注射。其中,社区医院或者正规诊所外带药输液是有相关要求规定的,患者需提供外院门诊记录、注射单(含患者姓名、药名、用法、用量)、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

关于为何很少有患者可以药店买药后到医院注射,崔晓辉表示,“大部分医院对于从药店买来的药品还是很谨慎的,对于不是出自本院的药品,通常情况下是不愿意使用的。”

药店处方药不应只负责销售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教授向健康时报记者表示,在处方药管理方面,“医院开处方、药店拿药、后续用药”三者没有实现信息互通,形成一个有效的“闭环”。“当下,药店里药品的信息和医疗不接轨,信息不互通,从而导致患者后续的用药安全没办法进行监管、保障。”

“药店的处方药不能只有单纯的销售过程,处方药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商品,需要在医疗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使用!”在康震教授看来,当下,人们似乎都把处方药当成普通商品进行买卖交易,而忽视了药师应有的角色是执行处方医嘱的监督者,在处方调配和使用环节,药师都有责任对患者用药进行指导和干预。

“注射剂进入药房,原有的GSP(医药产品供应规范)管理已经无法满足专业经营的服务规范,处方药不应只有销售过程,更应关注执行医嘱的服务过程。”康震教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处方药是调配不是销售,这个理念没变就会出问题。

“医生开具的处方中,从诊断到处方调配,包括药师对用药的注意事项等方面,是需要药店药师传送到最终用药的地方。尤其是在输液中涉及到了配药禁忌、输液中出现过敏不良反应等,这些都涉及到用药安全问题。”康震教授说道。

康震教授表示,目前,只注重药品质量,忽视对患者用药管理及药师的服务过程,没有强调药师的服务作用,有关部门对药店没有按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仅仅当把它当作是销售渠道,从而使得药店的药师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从原则上讲,患者需要找医生看病诊断然后处方,药师对医生处方审核并执行医生处方医嘱,进行调配再交付患者,同时进行用药交代,才能完成处方调配过程。


文章来源:《中国处方药》 网址: http://www.zgcfyzz.cn/zonghexinwen/2021/0426/734.html



上一篇:视点|网售处方药纳入医保,患者权益需稳妥保
下一篇:网售处方药“松绑”:互联网医疗股集体走强,

中国处方药投稿 | 中国处方药编辑部| 中国处方药版面费 | 中国处方药论文发表 | 中国处方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处方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