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4)

来源:中国处方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1-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 定,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 定,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 者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 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同意发送广告 的,对广告主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 罚,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 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 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监督检查或者不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互联网 广告监测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 有责任的广告主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 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和本办法规 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X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2016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87号公布的《互联网广 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文章来源:《中国处方药》 网址: http://www.zgcfyzz.cn/zonghexinwen/2021/1130/900.html



上一篇: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和处方药广告
下一篇:没有了

中国处方药投稿 | 中国处方药编辑部| 中国处方药版面费 | 中国处方药论文发表 | 中国处方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处方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